车位投资应注意权属

http://www.hxonl.com 07-05-18 09:02:52 潇湘晨报 繁体浏览

  《物权法》规定,“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。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”对一些较早出售的楼盘更需注意,因为当时许多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上对车位并没有约定,但现在的楼盘大多有明确的约定。

  据了解,长沙的小区车位主要有3种,一种是开发商可以公开出售车位所有权的家庭车库;二是开发商可以转让使用权的车位;三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车位,如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车位等,这类车位没有销售许可证和产权证,只可以出租。

  在投资车位时应该注意,应当选择有所有权,即拥有产权证的车位。据介绍,目前长沙的车位一般都是与房子分开出售,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立车位的权属,没有约定的只要开发商能提供产权证明就属于开发商,不能提供权属证明的就属于业主。因此,《物权法》实施后,只要约定清楚,就可以保证投资者对车位的所有权。

  同时,长沙许多新楼盘的车位都优先小区业主购买,这给车位投资带来了限制。另一方面,小区业主可以买下小区内的2个或多个车位,将其中1个进行投资。

责任编辑:陈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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